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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朝阳安置房1#-17B#楼电梯采购安装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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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朝阳安置房1#-17B#楼电梯采购安装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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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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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朝阳安置房1#-17B#楼电梯采购安装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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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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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朝阳安置房1#-17B#楼电梯采购安装货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朝阳安置房 (项目名称)已由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泰发改投[2013]552、5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泰兴市清源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泰兴市乾丰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1#-17B#楼电梯采购安装(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1、9、10、11、12A#楼共11台有机房无障碍客梯(载重量800kg、速度1.75m/s、停靠11站),2#楼3台有机房无障碍客梯(载重量800kg、速度1.75m/s、停靠9站), 3、4、5、6、7、8#楼共14台有机房无障碍客梯(载重量800kg、速度1.75m/s、停靠10站),12B、14、15、16、17A 、17B#楼共10台有机房无障碍客梯(载重量1000kg、速度1.75m/s、停靠19站)、10台有机房客梯(载重量1200kg、速度1.75m/s、停靠19站),共48台电梯的采购、安装、维护等。
2.2交货地点: 文江路东侧、仁慧路南、北侧(朝阳安置房工地)。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1)1#楼、2#楼、3#楼、4#楼、5#楼、6#楼、7#楼、8#楼、9#楼、10#楼、11#楼、12A#楼计划进场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2)12B#楼、14#楼、15#楼、16#楼、17A#楼、17B#楼计划进场时间为2015年8月15日;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通知乙方分批采购、安装电梯设备。 施工安装工期: 均为20天。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相关行业规范。
2.6最高限价: 1431.32万元。
2.7付款方式: 1、全部电梯设备安装完毕并试运行成功,出具调试报告、并经泰兴市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核发准用证、向甲方、丙方移交工程及资料且整个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的总价50%。 2、全部电梯设备安装完毕并试运行成功,出具调试报告、并经泰兴市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两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的总价90%。 3、余设备款10%的款项,作为质保金。 待保修期3年满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 保修期自电梯取得准用证(全部电梯均取得准用证)起算,质保金不计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格要求: 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电梯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经销商。
3.4.1如果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生产厂家也可通过合同委托的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维修单位进行安装维修,委托合同中须明确生产厂家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3.4.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有生产厂家的代理资格及该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正式唯一授权; (2)授权的生产厂家需具备3.4.1条规定的条件。
4. 评标办法 见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5 月 7 日至 2015 年 5 月 1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2:30 时至 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3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
5.2获取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5.2.1根据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投标事务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请登陆 />5.2.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除满足4.3.1条的要求外,还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代理资格及该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正式唯一授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6 月 2 日 9 时 0 分,地点为 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四号会议室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兴市乾丰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地 址: 南三环 地 址: 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22室 邮 编: 225400 邮 编: 225400 联 系 人: 顾先生 联 系 人: 郁琴 电 话: 15189903698 电 话: 0523-87723388 传 真: 传 真: 0523-8772338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jsrtzx@ 网 址: 网 址: />2015年 5 月 5 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4) 生产厂家的或生产厂家委托安装维修单位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 上资质;生产厂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维修单位进行安装维修的委托合同,委托合同中须明确生产厂家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5) 由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6)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2、 投标人为经销商: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2) 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资格和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正式唯一授权; (3) 经销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 经销商的或生产厂家委托安装维修单位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生产厂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维修单位进行安装维修的委托合同,委托合同中须明确生产厂家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5) 生产厂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 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7) 由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8)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以上资格审查内容中的资料均必须提供原件。 若为经销商投标,则提供的生产商的相应资料为复印件加盖生产商的红章,并附无弄虚作假的承诺。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为50分,技术标为50分。
1、投标报价评审(50分) 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基准价,基准价得满分50分,其它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高出1%扣0.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2、技术评审(50分) 2.1 电梯主要部件品牌(满分30分) (1)控制柜整套为电梯生产厂家原厂原品牌产品的,得5分(须提供电梯生产厂家的与整机型式试验报告部件配置表中的型号一致的控制柜的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备查)。
(2)曳引机整套为电梯生产厂家原厂原品牌产品的,得5分(须提供电梯生产厂家的与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品牌一致的曳引机的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备查)。
(3)门机整套为为电梯生产厂家原厂原品牌产品的,得5分(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报关手续复印件加盖电梯生产厂家公章,原件备查)。
(4)限速器为电梯生产厂家原厂原品牌产品的,得5分(须提供电梯生产厂家的与整机型式试验报告部件配置表中的型号一致的限速器的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备查)。
(5)安全钳为电梯生产厂家原厂原品牌产品的,得5分(须提供电梯生产厂家的与整机型式试验报告部件配置表中的型号一致的安全钳的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备查)。
(6)缓冲器为电梯生产厂家原厂原品牌产品的得5分(须提供电梯生产厂家的与整机型式试验报告部件配置表中的型号一致的缓冲器的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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