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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外迁合建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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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外迁合建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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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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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外迁合建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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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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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外迁合建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外迁合建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外迁合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14〕728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外迁合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内建设〔2014〕37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购准字(电子)〔2014〕05040号”批准同意建设。 使用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供货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外迁合建项目。
2.货物名称: 电梯供货及安装。
3.建设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察哈尔大街北侧,哈拉沁路东侧。
4.总投资: 约1980万元 5.资金财政资金。
6.供货及安装期: 按招标人要求,满足施工进度。
7.招标范围: 电梯共56部,其中病床电梯19部,客梯7部、污物电梯4部、药品提升机1部、洁物电梯1部、自动扶梯24部;病床电梯、客梯及污物电梯的曳引机采用原品牌、原产地、原装整体进口;病床电梯、客梯及污物电梯的控制柜主板、变频器、限速器、安全钳、光幕采用原厂家整装进口;扶梯、洁物电梯、提升机采用进口或合资品牌;包括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安装、调试、验收、两年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 详细数量及配置见招标文件 8.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9.供货及安装地点: 该项目施工现场。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2.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和能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电梯)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曳引式客梯、病床电梯、自动扶梯、无机房货梯、载货电梯),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每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5.投标人在呼和浩特市辖区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3.报名资料: 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供两套下列证件的复印件(A4纸)。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 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3.1制造商需提供的资料为: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6)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商) (7)关于符合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承诺(格式见附件) 3.2经销商需提供的资料为: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6)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其制造商的相应资质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7)关于符合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承诺(格式见附件)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3.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出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内建工[2007]261号”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回。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9日9: 00时。
2.开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万方招标网、本网站( />九、联系方式 使用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东路6号 联系 人: 郭殊焱 电 话: 0471-6691046 招 标 人: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1楼 联 系 人: 刘小平、王佳 联系电话: 0471-5183524 代理机构: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李唐玲、王海凤 电 话: 0471-4675101或4675104/105转8008、8009,15049153024 传 真: 0471-4675101 电子邮箱: nmcxzb@ 附件: 1.关于符合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承诺 2.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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