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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长宁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长宁城市综合体)电梯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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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长宁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长宁城市综合体)电梯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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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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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四川省长宁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长宁城市综合体)电梯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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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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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长宁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长宁城市综合体)电梯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长宁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长宁城市综合体)电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发改固[2014]149号、长发改固[2012]1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宁县长盛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和县级财政投资 (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长宁县长盛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长宁县双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泰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长发改固[2014]149号、长发改固[2012]16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2121300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本电梯工程分为一个采购标段 2.2建设地点: 长宁县长宁镇大坪村 2.3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货物需求书所列电梯的采购、安装、调试、报验取证、技术指导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电梯生产厂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如代理商投标同时还须持有电梯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2008年1月以来已完成过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要求: 一个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其授权书中须注明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范围。 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参加此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11日至2015年05月15日23: 59时(详见长宁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长宁城市综合体)电梯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网(网址: />4.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HZBJ、图纸)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6月03日10时00分(详见长宁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长宁城市综合体)电梯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网上递交网址为 />现场递交: 投标人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2份),其递交地点为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宾市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人可以选择以上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已经网上递交成功的,不再现场递交(开启)。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宁县长盛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长宁县双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泰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宁县长宁镇 邮 编: 644300 联 系 人: 古先生 电 话: 0831-4639236 传 真: 0831-4639176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A座604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28-85136215 传 真: 028-85136815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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